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6   点击率:12847

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 文件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专兼职评审员: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认监委[2011]238号“关于贯彻执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围绕加快认证认可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目标,为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搞好自身素质建设,提质升级,并切实加强自律管理,自觉服务于认证行业长远利益,严格诚信自律;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升人员、管理、技术和服务能力,打造权威公正的服务认证品牌。经中心主任批准,现将有关学习贯彻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安排:

()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中心专职评审员,在12月中旬前,以组织集中培训学习方式完成。

培训时间:每周末下午员工例行学习时间

培训内容:1、《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条款解读。

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释义。

3、认证知识普及;认证工作常识和业务流程。

4、认证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

培训组织:由中心评审部牵头,组织学习。评审部主任杨谨蜚讲解《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评审部秦辉讲读认证知识普及;认证工作常识和业务流程。认证中心主任为全体认证相关人员做职业素养教育。

()各地兼职评审员,在12月中旬前,以发放学习资料和网络培训相结合方式完成培训。

培训时间:以学习资料发送和网络方式不定期学习。

培训内容:1、《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条款。

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

3、认证工作实例分析和业务流程。

培训组织:各地兼职评审员自行网络学习。

二、自查整改:

() 中心各职能部门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要求,针对本部门业务进行自我检查。重点梳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文件,发现有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立即报告中心管理委员会,并协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交由中心主任审批。

() 中心各专兼职评审员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自己负责的业务和分担的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自省工作过失,查对工作方式流程,发现不符合要求之处,自我总结,分析原因,并作出改正措施,必要时其心得和改正措施可交中心评审部把关确认。对发现的失误给既往认证工作造成疏漏和不符的,应及时向中心评审部报告,并协同制定补救方案。

()中心评审部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已获证企业资料进行复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向中心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制定相应补救措施,由企业补交资料或补充审核。

三、培训考核:

() 中心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抽查考核,成绩计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政绩之一。

() 专职评审员每次培训须逐一签到,由办公室负责培训考勤。

培训考核以心得交流为主;《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部分,中心专职评审员采用书面方式考核,笔试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 兼职评审员中心评审部负责对兼职评审员学习情况抽查考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考核问卷,并将回收的考核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1、国家认监委“关于贯彻执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2、《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3SB/T10401-2006《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上一主题: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企业五星品牌论坛 暨中国企业行业品牌大会的通知
下一主题: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公告 [2009](第1号)
 
 
版权所有: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 地址: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京ICP备08100602号-2
电话:010-66094432、66094412 传真:010-66094300  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傅成武 联系人:郝欣华 谭焱芬 010-66094340
Copyright © bsc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