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是具有法人资格、为社会各界提供认证服务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为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本中心特作如下声明:
1.本中心在认证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的制度,在国家商务部、认监委相关文件及批准范围内开展认证活动。
2.本中心对自愿申请认证的任何组织持公正及开放态度,以相关标准为评审依据,认真履行认证程序。在认证活动中具有独立性,不受任何可能干扰认证结果公正性因素的影响。不采取任何不公正的做法,如优先或拖延对委托人的受理工作。
3.本中心依靠严格的工作纪律、完善的管理和有效的措施开展认证活动。中心内部任何员工不对中心进行认证数量或经济指标承包。
4.本中心独立签署认证合同,不签署咨询认证一条龙合同。本中心及其相关机构不从事任何与本中心认证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活动。
5.开展认证工作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认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以任何名义给予认证申请人或其代表回扣、给予中间人介绍费,并以此招揽认证企业。
6.本中心的服务向所有的委托人开放,不附加不正当的财务或其它条件。不以组织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会或社团的成员以及获证组织的数量作为委托和认证的限制条件。
7.中心确保全体人员、相关机构、分包方和兼职评审员保证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为个人、集体或其他方利益优先或拖延对委托人的受理工作,杜绝各种贿赂、腐败行为。
8.本中心对认证评审员咨询活动有如下规定:①评审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认证咨询活动;②评审员不得应组织之邀为其提供内部评审;③曾在最近两年内对拟认证评审委托方提供过咨询活动的专兼职评审员不得参与对该组织的认证活动。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中心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我谨代表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声明,我中心严格杜绝以上内容中列举的严重影响本中心公正性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行为的发生。
9.BSCC将对组织履行其保持并评价认证相关标准要求符合性的责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抽样,以确认组织的认证体系在此方面运行的有效性;对于在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不符合将及时通知受评审方,监督受评审方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10.BSCC制定并实施相关程序,识别组织与相关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不符合或是潜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同时提前将相关程序通知组织。
11.本中心不对通过或已委托本中心认证的组织进行认证符合性文件的培训。所有培训均面对社会进行,确保培训业务不影响认证的公正性。
12. 本中心保证为委托认证的组织保守秘密,维护组织的利益。
主任:谭新政
2007年3 月 21 日
承诺书
本认证机构已知晓《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
公告》(认监委公告2025 年第9 号)的相关要求,并郑重作出
如下承诺:
一、本机构制定和(或)实施的认证规则具有合法性、合
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本机构制定和(或)实施的认证规则:
(一)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
文件和政策规定相抵触。
(二)不与现行国家或地方相关行政许可规定相抵触。
(三)不与国家认监委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发布的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要求相抵触。
(四)不与现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相抵触。
(五)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在未经国家认监委统筹安排下,不备案涉及国家安
全、政治组织、社会民俗、民族宗教等领域的认证规则。
(七)不违反知识产权、保密相关规定。
(八)不混淆制定、备案和使用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
证规则。
(九)不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等原则要求。
(十)不违反国家认监委相关要求。
三、本机构对认证规则的制定和(或)实施承担主体责任。
四、本机构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积极回应投诉处理。
五、本机构将定期对所执行和实施的认证规则进行持续改进与优化。
承诺单位: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
法定代表人:谭兴政
承诺日期: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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