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07-03-21   点击率:611

公正性声明

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是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社会各界提供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服务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为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本中心特作如下声明:

1.本中心在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工作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质量方针,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活动。

2.本中心对自愿申请认证的任何组织持公正及开放态度,以《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法律法规等为评审依据,认真履行认证程序。如需对以上依据的文件在某特定认证项目中的应用作出解释时,由本中心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应专家编制评审作业指导书或相应文件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在认证活动中仅在批准范围内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可能干扰认证结果公正性因素的影响。不采取任何不公正的做法,如优先或拖延对委托人的受理工作,如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3.本中心依靠严格的工作纪律、完善的管理和有效的措施开展认证活动。中心内部任何员工不对中心进行认证数量或经济指标承包。保证为委托认证的组织保守秘密,维护组织的利益。

4.本中心独立签署认证合同,不签署咨询认证一条龙合同。本中心及其相关机构不从事任何与本中心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活动。

5.开展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工作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认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以任何名义给予认证申请人或其代表回扣、给予中间人介绍费,并以此招揽认证客户。

6.本中心的服务向所有的委托人开放,不附加不正当的财务或其它条件。不以组织的规模或是否是某一协会或社团的成员以及获证组织的数量作为委托和认证的限制条件。

7.中心确保全体人员、相关机构、分包方和兼职评审员保证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不为个人、集体或其他方利益优先或拖延对委托人的受理工作,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8.本中心对认证评审员咨询活动有如下规定:①评审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认证咨询活动;②评审员不得应组织之邀为其提供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内部评审;③曾在最近两年内对拟认证评审委托方提供过咨询活动的专兼职评审员不得参与对该组织的认证活动。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中心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我谨代表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声明,我中心严格杜绝以上内容中列举的严重影响本中心公正性和严重违反CNCA要求的行为的发生,如有发生,我中心坚决执行CNCA的任何处理决定,包括影响本中心认证资格的保持甚至被撤销。

9BSCC将对组织履行其保持并评价与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性的责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抽样,以确认组织的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在此方面运行的有效性;对于在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不符合将及时通知受评审方,监督受评审方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10BSCC制定并实施相关程序,识别组织与相关法规要求的不符合或是潜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同时提前将相关程序通知组织。

11BSCC充分意识到适用于组织售后服务的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能覆盖到整个售后服务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控制要求可能源自各方面。在认证活动中,BSCC将及时识别这些法律法规控制要求源自何方并加以考虑。

12本中心不对通过或已委托本中心认证注册的组织进行针对该组织而实施的培训。所有培训均面对社会进行,确保培训业务不影响认证的公正性。

 

 

 

 

主任:谭新政

                                                                                                  2007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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