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CAS售后服务认证规则
(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
服务认证实施规则
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BSCC)
编号:NECAS版本:C2
初次发布日期:20070801本次修订日期:20260501 实施日期:20260501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服务认证对企业组织售后服务能力的认证(英文简称CAS或NECAS)。规定了中心开展相关认证活动的规则要求。
认证是按照国家商务部相关文件(商建标函[2006]612号)(商办建函[2007]28号)开展,由商务部批准组建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进行相关技术评价,并成立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承办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的实施工作。
本规则按《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2025第9号)和《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服务认证的指导意见》(国认监发〔2026〕3号)相关要求进行修订。
2. 认证模式、领域划分和认证依据
2.1认证模式:服务管理能力审核+服务特性测评+获证后监督
2.2认证领域划分:SC14在收费与合同基础上的生产服务
2.3认证依据:NECAS01-2012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实施方案(认证技术规范),结合GB/T27922-2011标准进行现场评价。
2.4认证的实施程序包括:
a.认证的申请审查
b.现场审查
c.认证结果复核
d.认证决定
e.获证后的监督
f.证书到期复审
本文件由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制定、发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载、使用本文件。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服务认证的指导意见》(国认监发〔2026〕3号)文件第一章“(四)-7”条款的要求,重视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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